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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木材运输许可证(受省林业局委托核发人造板和木制成品出省运输证件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木材的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2)检疫证明;
 (3)县级林业部门证明。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即办。特殊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制作单位:鼎湖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主办单位: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
电话:0758-2622481   Email:dhzwgk@163.com   粤ICP备05059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