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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陈建忠:局长,主持机关事务管理局何局支部全面工作。

梁宗杰: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和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指示和决议。做好机关大院后勤服务的各项工作,为机关的正常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做好区日常的各种接待和大型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

(三)负责区五套班子车辆管理,为区领导、区委办、区政府办、机关用车提供方便,以确保公务用车。

(四)负责财务管理,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资金,做好机关大院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五)负责区府大院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美化和绿化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经营管理好、区政府招待所和机关食堂,并做好服务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大院所有物业、公共设施的保管、维修及保养工作。

(八)负责协助做好区政府宿舍(包括肇庆市区内的和鼎湖湖滨花园住宅小区)的各项管理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和区委办、区政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局内设办公室、接待办、财务股、车管股、水电房管投5个股(室)。

四、办事制度

(一)坚持依法行政,依章办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办事,增强办事透明度,重大事情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二)各股室对相应职能工作负责直接责任。单位开设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在年度内如有投诉意见一次,并经查核属实,直接责任人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优秀等级,有二次投诉的,视其轻重程度,年终考核评定为不及格,并取消其岗位责任半年奖、年终奖,甚至调离岗位工作。

(三)申请使用会场、使用车辆,按有关使用规定落实。
1、按先后次序落实,并及时答复。
2、先大院内单位使用,后大院外单位使用。
3、先急后缓,稳妥落实。

五、服务承诺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弘扬“爱岗敬业、奉献社群”的精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办事透明度,做到热情、有礼、公平、公正、公开。

(二)做好服务窗口的形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接待和各类公务、公务、商务接待工作中,做到热情、有礼、文雅端庄、大方得体、安全稳妥、细致周到,为建设鼎湖、宣传鼎湖,发挥积极作用。

(三)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以机关大院美化、绿化、亮化、净化为已任。大院内各单位涉及水电维修、楼房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有需要时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努力创造一个舒适、优雅、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

(四)机关大院的交通用车,日常接待的机动用车和领导办公用车,做到准时接送、安全、稳妥、畅通。

(五)坚持“勤政廉政”,努力把好经费开支和物品购置关,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坚决履行“服务承诺”,增强为经济建设、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

 

 

制作单位:鼎湖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主办单位: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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