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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鼎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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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黄勇:局长、党支部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办公室、党务、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规划审批、负责跟踪协调市区重点项目、组织规划编制、规划执法管理工作。

丘剑辉:副局长、工会主席, 主管工会、青年、妇女、政治思想工作;分管规划建设工程股、城建档案管理;协助跟踪协调市区重点项目;协管规划审批、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测量队工作。

伍自宾:副局长,分管规划市政测绘股、执法办、城乡规划对外宣传、村镇规划中心业务工作;协助跟踪协调市区重点项目;协管规划执法管理、规划编制、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规划设计室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规划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根据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在市局的授权范围内组织编制和审查各项城乡建设、改造的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对鼎湖区城乡规划区内的建设实施规划管理。

(二)根据市局授权范围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鼎湖区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和制度;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核定建设项目征地范围蓝线图;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建设项目的建筑基底红线。

(三)确定鼎湖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技术要求、审定总平面布局、核定建设性质、建筑外观和总面积;按市局授权范围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建设工程的批后检查监督并参与建设工程验收。

(四)负责审批鼎湖城乡规划区内各项私房建设、农房建设及各项临时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审批与城市景观相关的路牌及户外广告的选址、定位及体型、体量。

(五)负责审定鼎湖城乡规划区内各项市政公用事业工程规划选址、定位、地上、地下管线建设的规划设计并参与验收。

(六)负责(或会同各有关部门)查处和纠正鼎湖城乡规划区内的一切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负责城建档案资料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政务信息、调研、纪检、监察、宣传、车辆管理、离退休人员、计划教育、信访、保密、保卫、接待、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规划建设工程股

负责鼎湖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界定工作、审查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技术指标及规模、审查规划设计总图,审定及签发《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协调实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组织指导城区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规划及区属城镇规划。

负责核定鼎湖城乡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等建设项目的基底红线。

负责审批建筑设计方案及城市景观相关的广告选址、定位及体型方案,审查施工技术设计图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竣工验收;负责规划批后管理和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三)规划市政测绘股

负责鼎湖城乡规划区内各项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工程、管线工程、地上、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审查核定各项市政工程的平面布置、设计断面、高程和管线走向及相关设计项目提出规划技术要求,参与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指导区属下乡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及属下乡镇城市规划测量管理工作。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建设局大院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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