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生(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负责党委、人大全面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议事的指示和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策。
3、领导镇属各部门和村级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部门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充分行使职责;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树立清政廉洁、勤政务实的形象。
4、加强镇党委、政府自身建设和以村(居)委会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增强党的领导力和凝聚力。领导本镇的社会民主法制建设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法规,做到依法行政。
6、建立健全法制,逐步使广大人民群众守法、依法、用法。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促进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社会各项事业蓬勃的发展。
1、党政办公室(含党的建设、财税、人大、人事、综治、维稳、信访、统计、文化、教育、档案、保密、关工、工会、妇联、党校、司法、政务公开、新农村建设、“十百千万”驻村)。
2、农业办公室(含农业服务中心、农村、“三防”、森林防火、农村维稳、卫生、纪检、监察)。
3、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含计生服务中心、科技、共青团)。
4、经济发展办(含经济发展总公司、开发公司、招商引资、城建、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障)。
5、社会事务办(含精神文明、宣传、侨务、统战、武装、民政、残联、城管、综治维稳)。
农业办公室: 2601320
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2601430
经济发展办: 2601868
社会事务办: 2601605
值班室: 260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