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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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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中心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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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成果评价
     科技成果鉴定
     科技成果登记
 



新产品计划

新产品计划:
  是一项政策性扶持计划,是国家为了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加强对新产品开发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而制订的专项科技计划,是国家重大科技计划之一。通过国家在政策上的引导,辅以财政补贴或贴息、税收、信贷、产品宣传等扶持措施,支持新产品开发。

申报范围:
  1、在国内(或省内)首次研制的新产品;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技术装备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3、技术水平和性能较高,国家级计划项目应具备国内领先、省级计划项目应具备国内先进以上水平;
  4、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
  5、没有与所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6、重点新产品计划将进一步突出创新,突出科技成果产业化。优先支持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产品: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及高新技术企业开发生产的新产品;优先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并可形成较大规模的产品;优先支持农业新产品和支农产品。

申报材料:
  1、《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2、企业情况介绍;
  3、鉴定证书(未鉴定的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4、有关技术总结报告、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意见及其它相关材料(如获奖、采标、环保及其它科技计划立项等证明材料);
  5、属专利技术的项目,需提交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文件,并报市专利局审核,由专利局统一上报;
  6、涉及行业管理卫生要求、劳动、环保等管理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7、凡属联合申报或多个单位共同享有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等的合同或协议。

  申报材料必须打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申报时间:每年11-12月份(若有改变,以通知为准)。

  申报程序: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填报,再由鼎湖区科技局加具意见、汇总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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