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计划
“火炬计划”:
全称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计划”,由原国家科委制定,于1988年开始实施。该计划旨在应用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发展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应用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好,特别是可供出口或替代进口的高新技术产品。这类产品一般投产周期2-3年,投入产出应在1:5左右,利税率大于25%,并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
申报范围:主要在以下七大领域,技术高新、先进的项目:
(l)电子与信息;
(2)新型材料;
(3)生物工程;
(4)精细化工
(5)机电一体化;
(6)高效节能技术;
(7)轻纺高技术及其它工业高技术领域。
申报要求:
(l)所应用的高新技术成果要成熟,国内的成果要通过技术鉴定;
(2)产品市场前景较好,经济效益高;
(3)年新增产值要1000万元以上。
申报时间:每年8-9月份(若有改变,以通知为准)。
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项目,需填写由省科委印制的《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书》一式七份,软盘二张,申报国家级的项目要填写《火炬计划申报书》及《火炬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式八份,软盘三张。
申报程序:
先由承担单位填写《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书》,再由鼎湖区科技局加具意见、汇总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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