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计划
“星火计划”:
全称为"促进地方经济振兴技术开发计划",由原国家科委制定,于1986年开始实施。其宗旨是为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及农村全面建设的需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把科学技术引向生产,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成为直接的生产力。其方针是大力发展先进适用技术,主要是应用国内科技成果,促进形成示范性科技型企业或联合体。
申报范围及重点:
省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重点:
(1)资源加工开发;
(2)农、牧、渔、林、副产品加工、保鲜、包装、贮藏等技术开发;
(3)农用工业(化肥、农药、农膜等);
(4)饲料及饲料蛋白技术开发;
(5)新型技术装备(适合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使用);
(6)为工业服务的农业项目(经济作物商品化种植),以及各种商品化的养殖业;
(7)其他工业开发项目。
申报要求:
(l)先进性(种养业、加工业中现代化技术);
(2)新颖性(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思想);
(3)综合性(能扩大延伸、配套成龙);
(4)经济性(效益高);
(5)辐射性(产品能延伸、扩展);
(6)普及性(技术能推广、且为群众接受);
(7)所应用的技术成果要成熟(要通过技术鉴定);
(8)年新增产值要达l000万元以上。
申报时间:每年8-9月份(若有改变,以通知为准)。
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星火计划"项目,需填写省科委印制的《广东省科技计划申报(任务)书》一式七份,软盘二张,申报国家级的项目要填写《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及《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八份,软盘三张。
申报程序:
先由承担单位填写上述有关申报材料,再由鼎湖区科技局加具意见、汇总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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