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科技局
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刘万翔:科技局局长、局党支部书记,负责全面工作,主管科技局党务,组织人事,财务、科技业务,信息网络管理等工作。
杨坚:副局长,负责组织我区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实施,组织省、市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申报,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组织实施区“技术创新113工程”和“防震减灾”工作等。
黄益恒:鼎湖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主任,负责协助推进我区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政府门户网站及大院网络的维护。
二、下属单位
(一)鼎湖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二)鼎湖区科技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鼎湖区科技发展公司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及传真:2622997)
(二)科技业务股(电话:2622377)
(三)政府信息中心(电话及传真:2622481)
四、职能简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方性规章和科学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汇同区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区科技发展重点布局、优势领域;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区科技创新能力;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三)组织制定科技攻关、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计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向上一级科技部门推荐申报工程中心组建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四)归口管理高薪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展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各种科技示范推广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指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级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并对上级下拨我区各项科技经费的监督管理。
(六)研究科技发展资金的合理配置,参与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负责镇(办)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工作。
(七)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促进民营科技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科学评估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
(八)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区委、区政府推进国家和省、市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化利用;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
(九)贯彻落实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指导企业专利工作;管理、监督专利发展资金,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宣教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十)开展科学技术的宣传普及咨询服务工作,与区委组织部一起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十一)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办事程序
凡到科技局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必须按要求填报有关表册内容。
1、由科技局有关科室根据工作计划及当年申报项目的要求,深入工厂、企业、农村摸底、了解情况,培育项目,协助企业立项。
2、指导工厂、企业、农村整理项目相关资料,填写申报表册。
3、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申请表册,递交到市科技局,审阅把关,加署意见。
4、由市科技局统一向上一级科技部门申报。
5、待批,公布。
六、服务承诺
为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推进我市的科技进步。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优质、高效的科技服务和科技支撑,制定如下服务承诺。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秉公办事、奉献社会”的精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遵章,规范办事程序,增加办事透明度,做到热情有礼貌、公务有章循,处事有着落。
2、加大力度宣扬“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和“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关键是科学技术发展”的科学论断,抓好科技进步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尤其要在“科技进步活动月”期间,积极组织、开展“科技进村、科普到农家”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科技意识,切实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3、充分发挥科技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地为工矿、企业、农村(业)传递现代科技信息,做好科技咨询服务;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沟通联系,大力推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部门的产学研结合,开展技术创新,促进企业的科技进步。